11月 1, 20241 年 妈妈在老家高中当宿管阿姨,和后勤公司签的合同,这个后勤公司好像是学校承包出去的公司下的子公司或者是再外包出去的,之前还是好好的,正常上班,但是最近好像后勤公司和总公司的领导之间有矛盾还是内斗,安排了一些不合理的工作,比如晚上要巡逻,隔一个小时去巡逻一次。因为平时白天宿管要负责打扫卫生和管学生,如果晚上巡逻白天的工作肯定干不了了。 之前的工作是和学生时间一样,早上6.30到晚上10.30,上午打扫宿舍各楼卫生,中午晚上检查学生入寝且每间宿舍检查。剩余时间可以休息,但是每天晚上结束工作一般都到12点了,做了几年了都是死工资2千多没有加过。她们之前签的合同只有一份在公司那里,平时也没有交五险一金。因为这些不合理的要求,妈妈就和其他的宿管阿姨一起商量想让后勤公司要不加人三班倒,要不她们就集体辞职,并且告到劳动局补偿这些年的社保或者别的补偿,不知道这样可不可行🤧 想问问如果去劳动局大概需要提供什么或者怎么做是最有效的呢。但是妈妈还是比较想继续做这个工作,不知道有没有可能或者有什么办法能和之前一样,唉😩 ——written by 不知道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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