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 2, 20257月 2 昨天我遇到了这样的事情,和一位女性朋友约见面,她在骑车来的路上看到一个男人在河岸一侧的步道当众手淫,她思索一番后决定打电话报警,我陪她一起去了派出所。踏入派出所的前一刻我还有些紧张,对于公共权力系统我一向缺少接触,如果是我遇到这种事情,报警就只是脑子里一个升起又落下的气球,总觉得报警的情况更加适用于有明显肉体伤害的情况。而这些又算什么呢,警察会受理吗?会不会不以为意而且取笑人?对此,我更佩服这位朋友的勇气,她觉得他们肆无忌惮就是因为觉得不会受到处罚,所以更要报警;派出所接待的人只是大概的问了问事情发生的经过和事实,就开着警车带我们去指认现场了。没有不耐烦和劝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更多注重的是按照办事逻辑进行下去的一些技术问题。原来报警可以这么简单。我想到了很多瞬间,高中女同学不好意思的说在公交车上遭遇猥亵,大学时表白墙上挂出的在图书馆厕所偷窥女生的男人,在上海地铁里对女生暴露生殖器的男人,和事件发生后短视频评论区下面一众“可以理解……男人的梦想"这样不堪入目的言论。在网上查了一下,我和朋友遇到的事情以上行为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属于“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可处5-10日拘留"。还有一些行为属于性骚扰,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女生们!遇到这些事情,可以在保障自己安全的情况下,确认事件发生的地点,如果有可能尽量拍照保存证据,第一时间打110报警。打电话报警好像会响应更好一些。再去到派出所和民警一起指认现场,最后再回派出所做笔录就可以回家了,回家后如果有消息会通知。在小红书上查了一下,如果遇到猥亵、语言骚扰,甚至是吹口哨,都可以算作性骚扰,都有人试着报警并且警察出警了。最重要的是,你以为只有自己在经受的,也许是这片土地上很多女性内心隐忍不宣的小秘密,只有说出来,迎击、曝光它,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剥离掉世人眼中对性骚扰添加的暧昧色彩,违法就是违法,犯罪就是犯罪。 ——written by Lot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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