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 11, 20256月 11 rt 经过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我和对方都是直行,她从下往上,我从左往右,ta骑得飞快然后lz就这样被撞了,lz的电动自行车车把被撞歪,一只airpods飞出去被压得稀巴烂。对方是一个看起来20岁左右(有点像学生在校内做兼职),当时对方说自己赶着去送一单外卖就走了,我只来得及拍下ta的电动车车牌,等了几分钟对方又回到相撞的路口,原来当时ta的一只airpods也飞出去了,但是ta的没有被压坏,本来想着终于能调解了,结果一个没留神对方又骑车走了,说着送完最后一单再回来,却一去不复返。 lz后面和学校保卫科打电话,保卫科又让我找交警,让交警查车牌号找人。 本来很简单一件事情搞得这么麻烦,不明白对方是怎么想的。 下午上网查了一下,按照让右原则,其实应该是lz承担主要责任,但是对方跑了可能就会构成肇事逃逸,责任划分的时候也可能会因此受到影响,严重的甚至能行政拘留。 既然如此为什么当时要跑掉呢? 难道是想着路口没有监控就找不到ta人吗?交警叔叔一个下午就找到人了 现在就等着责任划分 本来很简单的事却搞得如此复杂。 诶。 ——written by 西雅图牌电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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