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 27, 20255月 27 最近两起精神分裂症,所谓精神分裂症患者,杀人案件曝光,都是杀的陌生人或陌生邻居。受害者都是女性。可为什么杀人之后才通过法院鉴定成精神分裂症患者。为什么精神分裂症患者就会被视为非完全刑事责任人?精神分裂症这个概念是从1908年才被提出的。福柯说,疯癫是由社会建构的。所以出现一个悖论 :一个人不能内化现代社会的社会规训,从而自我规训。那他就被定义为非正常,疯癫。而同样的,因为他不能内化社会规训,所以他当然更可能会无差别杀人。 美国研究表明,“未经治疗的严重精神疾病在凶杀案(犯罪谱系的顶峰)中尤其常见,而对于陌生人大规模谋杀案来说,这种疾病的影响则更为显著。尽管如此,这些案件在纯粹出于犯罪意图而实施的毫无意义的暴力行为中所占比例较小。 ——written by 宫园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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