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 2, 20256月 2 同意打压fzl,毕竟bl的本质是爱男是讨论烂了的内容 但在整个事件中,一直有个疑惑且不爽的点是 : 文艺作品是否是淫秽色情的、是否违法犯罪的标准到底是什么,去搜了相关的法条,感觉很弹性啊,莫言、陈忠实、贾平凹等这些人作品中的情色描写不止一点吧,为什么他们的作品就是魔幻主义就是严肃文学了?谁懂lz小时候被逼着看这些“名著”时大段的强健、性交带来的不适 司法机关如果对于淫秽色情物品或者作品的判断存在双重标准,那么凭借现有的法律和审判体系把她们叫做罪犯这一点让我个人多少有些不舒服(没有说她们做得对的意思) ——written by mo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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