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 29, 20255月 29 新增补充我认为这位网友说的也很对以下原帖:我认为应该把成年前和成年初期,个体成熟期的开销分开。 成年前(包括本科时代)花的父母的钱,不应该还,因为这是父母做主花的,哪怕自己参与了选择,也是受父母影响较大。 但同理,只要是法定义务之上,孩子也甭抱怨父母给的多了少了,有本事你就哄着家里多给你,没本事那也是命(特指大学时的生活费)。 成年后立足社会初期:“普通的研究生时代或者工作初期”花的父母的钱,这个因人而异,家庭条件好的,父母一力主张的,不用还,家庭条件差,自己争取上的酌情。工作初期就考试报班,第一次租房之类的吧。 个体成熟期:“有主体意识的出国留学或者读博,买房或者结婚生育”花的父母的钱,这部分我认为和父母一拍两散的话,应该还回去,肯定有人不还,但有人不还不等于应该不还。 父母是需要对子女负责,但我认为仅仅需要负责到本科(包括学费,基础生活费),再往后,成年人也该对自己负责啦。 ——written by 黄河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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