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 28, 20255月 28 本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员工享有三天婚假,包含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公司规章制度也对以上条文进行了规定。(此处单以婚假举例)现在公司觉得:既然这类有薪假是包含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的,1.婚假不能连着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休,否则也计算为婚假;2.有员工休完产假刚好是周末,她休完周末,又从周一请了育儿假,人事觉得周末也应该计算进育儿假。我隐隐觉得以上是不合理的,也咨询了DeepSeek、豆包,甚至查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但不得解。求问有没有友友帮忙解答一下😢 ——written by wawac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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