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 24, 20255月 24 四川那个火灾发生后感触良多。该工人纵火伤人,法律自有严惩不再赘述。但相对于个体违法,更关注于工厂拖欠工资及当地zf对此的暧昧态度。 工人3月上班,4月25拿到3月工资,4月30日提出辞职,5月15办完手续离职。工厂以按规定走流程为由并未结清所有工资,直到20号还未支付4月份及5月剩余工资。公安通报全盘采用,让人觉得无可厚非是工人无理取闹。 可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写着辞职当天就应该结清工资,这是部门规章,有法律效力的,这就是法律。 法律是公权力治理社会的最佳工具。不认可法律,那就去废除它,而不是只在对你有利时才尊重法律。你自己都不尊重法律,还指望老百姓尊重法律服从你的统治吗?你不用法律统治老百姓,想用什么来统治? ——written by 宝宝恢复健康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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