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 21, 20251 年 今天是5月20号,相当于是一个小情人节,今天我男朋友找了个借口,没有在我们一起同居的房子里过夜,然后我查他的备用机,发现他有过不止一次的嫖娼行为,我决定跟他分手。现在我想让你帮我考虑两件事情,一件事情是今年年初我见过他的家长,他家长给了我1万出头的见面礼,这个见面礼我不想还给他,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做?要撕破脸,告诉他家里人吗?还是说我得还给他?第二件事情是我应该怎么处理?后续的事情我要不要跟他的亲朋好友说这件事情? ——written by 用户568846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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