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 14, 20205 年前 更新:看到了诚实的回答,但没看到精辟的回答。都还停留在道德情感主义,先情感认同约炮或者不约炮,再合理化自己的观点。其实是站不住脚的,社会接受度是会变的,别说社会接受度了,甚至法律都会变。上世纪聚众淫乱还能犯罪死刑呢,现在看起来简直难以置信。更新2:评论中谈到尊重时总是不疼不痒,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可现实是,说不定什么时候你就像我一样,遇到一个有好感的女孩子,"性自由"进行中。我以前尊重别人性自由,可这次尊重不了了。更新1:评论中有一派观点,比较"理中客",大概我管好我自己,别人怎么做无所谓,我尊重。可我感觉还是不是无所谓的,只不过距离比较远,可以不去思考。无意冒犯,但设想一下,如果是你现任,甚至是老公老婆约过炮呢?如果是你兄弟、闺蜜呢?你亲人,甚至是家人呢?你还能这么无关痛痒地"尊重"吗?我是真的困惑。以一些场景举例:场景A:如果你认识一对大学生情侣,他们有性生活,你会觉得很能理解。场景B:如果后来其中一方,渐渐不喜欢另一方,只不过由于性生活和谐,不舍得分手。假设是男生对女生没感情,我们怎么看?假设是女生对男生没感情,我们又怎么看?场景C:如果一对曾经是大学生情侣,后来分手,可由于性生活和谐,没复合的情况又重新有性生活,我们怎么看?场景D:假设一对大学生,都各自不想谈恋爱,只想有性生活,于是相约成炮友。我们又怎么看?其实上述几个场景都很接近:它们的主角都有性欲,对彼此都没有恶意的伤害(场景B不算刻意欺骗,最多是隐瞒)。可总觉得几个场景之间有一些不同?从A到D,最多的变化就是性和爱的分离。A是由爱产生性的,最正常也最能接受;B是因爱而性,后面一方不爱了,性保留着,有点别扭;C是因爱而性,后面两方都不爱了,性保留着,更别扭;D是纯性,无爱,最别扭。所以其实我们对"性"的接受程度,还是取决于性爱之间的距离吗? ——written by 裘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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