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 28, 20251 年 租房的时候房东在外地,跟中介说这个房子要边租边卖,所以每个月给我们减100块房租➕押一付一算是给我们配合看房的补偿。 合同上租期六个月。刚租了两个月,房东告诉我们把房子卖出去了,要我们一个月内搬走。这两天要搬家了,跟房东提醒了按合同他要赔一个月房租做违约金,到账了我们才能交房。 结果房东直接不认,说当初已经提前说过要卖房了,所以不用赔违约金。但是违约金难道不是给租期没到就要收房/交房的一方给对方的补偿吗?合同上关于这点写的很清楚,但房东一口咬定他在外地没看到合同。那他没看到合同为什么还要收租金呢? 打电话跟他解释完了,房东见自己没理,就开始对我们人身攻击,说我们人品差、办事不厚道。。可是我们也只是在履行合同啊啊啊。。真是离谱了 谢谢楼里大家的回复😭感觉走起诉路线太心累了,有没有遇到类似情况的姐妹,想问一下有没有别的解决办法呢? 或者怎么解决比较妥善? 我理解确实是有可能房东被合同模板坑了,但是我觉得让我们租客方承担这个责任不太合理😭 ——written by mo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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