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 21, 20251 年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个税综合申报时间,打开个税app老是提醒我图一的内容,我百思不得其解,我明明是个人首套住房啊,但仔细一想,会不会跟我结婚那年的报税有关,这一研究,还真是! 情况是下面这个样子的: 1、2020年5月我买的个人首套住房; 2、2020年8月我领证结婚,爱人婚前也有个人首套住房; 3、2020年报税,我填了一年的租房扣除(因为我买的期房,只能租房),同时我爱人填了一年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就是因为这个第3点,我两都填了扣除,才导致收到图一的提示。 没办法,我们只能更正,要么我作废租房扣除,要么我爱人作废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经过权衡,最好选择作废我爱人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这样导致的结果是需要补税,而且还需要缴纳滞纳金(见图二),痛哭流涕!! 这里要提醒大家,住房贷款利息和租房扣除是非常容易踩坑的点,特别是夫妻领证及以后的年度,一不小心就进坑,然后就是要补税补滞纳金。 总结一下有几个注意的点: 1.同一个报税年度内,要么填租房,要么填住房贷款利息,不能两个都填(比如前几个月填租房,后几个月填住房贷款利息。 2.领证当年,夫妻双方不能一个填租房,一个填住房贷款利息,只能填其中一个。 3.夫妻婚前各自都有首套住房的,领证当年及以后要么一方100%扣除住房贷款利息,要么双方各自50%进行扣除。 4.一人一辈子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如果房子卖了再买一套,是不能再享受了。 个税扣除这个事情我是弄懂的七七八八了,有疑问的可以咨询哈。 ——written by 雪飞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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