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 18, 20251 年 起因是我跟别人提起这个问题,有人跟我说了标题上的言论,我真是大无语😓 这句话背后显而易见是一种强盗思维,而且毫无逻辑性可言,即:因为对方在某某事情上多出了力(实际是几乎出了全部的力),所以要冠我的名🙄 嗯,很合理,要不这样吧。有很多房、车是男方亲自出钱买的,所以结婚前要过户给女方,让女方与以后要住的房子建立“连结”🤭 真的是够了,女性要成为一个母亲不知道要遭多少罪,男的轻轻松松就当爹了还不知道偷着乐,还好意思在这争姓氏的问题 ——written by 明镜亦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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