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 23, 20251 年 我在公立精神病院上班,去年12月份接收了一大批某查封的私立医院病人,很大部分是失能和基础疾病多的老年患者,包括一部分无暴力行为、无社会危害、无精神症状的老人,为什么这些不符合收治标准的患者会被送过来呢?因为家属不愿管,政府不愿管,直接把烂摊子都丢给我院,还规定不能拒收患者。 我所在的医院职能科室和领导只拿钱不担责不管事,现在有一个病人因躯体疾病需要转综合医院治疗,联系家属不肯签知情同意不愿出钱住院,后面直接不接电话,联系政府说有家属的去找家属去,各方推脱。现在转院治疗从ICU出来后普通病房,需要人陪护,家属zf都不出钱,医院也不肯出钱请护工,现在要求我们工作人员到外院做护工,一天两班工作12小时看护,我们在外院上夜班并没有承诺给我们算出勤和夜班费,所住院费用还要科室负责,请问这合理吗???这么会有这么离谱的事??? 现在可不可以投诉家属弃养!投诉zf不作为!投诉医院违法劳动法! ——written by 花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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