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 3, 20257月 3 爷爷奶奶一共有两套房产,都是二十多年的老小区房子,一套是写得奶奶的名字,一套是集体户口写得爷爷名字。爷爷奶奶共有一子一女,之前奶奶活着的时候说法是房产一人一套,但是一直没有过户。 现在为了避免爷爷再婚后房产继承出现问题,想问下大家现在走哪条路比较合适? 1.遗嘱继承:让爷爷去公证遗嘱,但是我搜索了一下好像就算公证了,如果爷爷去世后还要再证明是否是最后一份遗嘱,比较麻烦,还不得不防备再婚妻子更改。 2.继承权公证:好像要爷爷去世后才能办?还要所有继承人一起,但是无法保证再婚妻子及继子女是否作妖。 3.房产赠与:好像要交很多税。 4.其他 目前搜集到的信息就是这些,想问下大家还有没有更合适的方法可以让这两套房产避免再婚妻子及其继子女继承呢? ——written by 我的意外之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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