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 24, 20251 年 我很迷茫 是这样的,我骑电动自行车在等红绿灯,红绿灯后的道路是单行道,我要右拐不走那条道(打灯了) 交()在指挥以为我要走单行道拿她的执f工具的红激光照我的面部及眼睛,我的眼睛疼痛且闭眼还能看到光点。 当时唯唯诺诺的走了,后面眼睛越来越不舒服就生气的打电话投诉这名交()执f不当 后面那边回电话说他们没有不当行为,照到我的面部和眼睛是无法避免的,又不是故意的,那个工具就是这么设计的,如果我眼睛真的不适就要求我去三甲医院出具伤情证明且医生认为是激光造成的原因才会对我有赔偿。 我是真的只想要那个()的道歉,因为无缘无故被照面部和眼睛真的很屈辱和不适,那边拒不道歉认为没错,我的情绪就被架起来了赌气觉得就去做伤qin鉴定,我并没有没事找事… 爸妈又劝我这么一点小小的事为什么就不能算了,又花钱又费力气的最后说不定还要打官司何必呢。过年了我手上也没多少钱,去做伤情鉴定也是一笔费用何必为了这口气花大价钱 我本人在医院上班,我深知就算我眼睛受伤也只能出证明我受伤了,很难出具就是因为激光受伤的伤情证明。 如果我选择算了就相安无事,如果我杠到底是非常艰难的…我真的很迷茫…我并不想要钱,我只是希望以后不要再拿激光照射人脸,不然每次我经过那条路口都会害怕…可是他们无法保证并说这是正确的无法避免的… 唉 ——written by 高桥千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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