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 16, 20251 年 事情经过:酗酒的爹推门打妈妈,我在门外拉他阻止他推门进入,然后反过来被他打伤。拳头击打了眼睛和多次击打后脑勺。因为第一次他击打我眼睛后看不见了,所以没有还手,成了单方面被殴打。 报警时因为没提前准备说成了家暴,应该说殴打他人的,单方面殴打。 伤情:去医院鉴定是结膜充血,眼科医生说有软组织挫伤,外部肉眼可见眼部肿了。但我看开的病例单上只写了结膜充血,这能判定轻微伤吗?(因为法医下班了,让我先去普通门诊检查的,所以不知道这算什么程度。) 明天打算去派出所做笔录,警察让双方都去,但殴打方不愿意去。我明天打算自己去做笔录。 咨询:1.还可以更改报警内容,由家暴变成殴打他人吗? 2.如果殴打程度没到轻微伤还能构成对方5天以上的行政拘留吗? 3.做笔录还需要强调些什么可以更好的保护自己惩罚对方?因为家暴和殴打他人的惩罚力度不同。我想改为殴打他人,不知道怎么判定家暴和殴打他人?我一没殴打对方没还手,二殴打时和殴打方没有冲突,这可以判定为对方为殴打行为吗 ——written by mo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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