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 12, 20251 年 男女方均30+,谈婚论嫁阶段: 男方:本地人非独生,一家人居住的房在他名下,同时家里近期帮其它孩子买了房,他父母还贷中;近期家里没条件出首付再买新房,表示要等先把债务还完过几年由父母攒个首付,我们两个一起来还贷。 女方:外地人独生定居本地,父母出钱付了首付小两房,独居个人还贷。 本人女,因为两个房子距离较远,且我🏠停车不方便,考虑到结婚后生育孩子照看等问题,男朋友提出,如果我不愿意嫁进他家里一起住,可以把我的房子租出去,租金在他家附近租一个同价位的,方便去他家以及他停车和未来他父母照料孩子,被我否定后,男朋友不理解认为从我的角度并不亏,房租都是一样的。 在我表示不愿意后,男朋友提出那他来出房租,生活费就我来出,被我否定,提出如果结婚租房到他家附近就他父母出房租,男朋友表示为难。 补充:租房是我提出来的,但一直表明由他父母出钱。提出来的理由是当时他还提了别的方案如他父母现在住的房子重新装修,他父母搬回旧房(目前出租)。他家现在住的这个房子完全按照他父母的心意喜好装修,装修费用不低,出于成本计算和避免道德枷锁,我提出来更恰当的方式,年轻人吃点苦我们在外面租房过渡一下好了,未来再一起供新房,但他觉得父母出租金的方式很为难。 总之,现在对未来很迷茫。 ——written by 并不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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