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 30, 20241 年 可以请懂行的HR帮忙看看吗? 坐标三线小城市,公司一直约定俗成按全年总收入打包价来核算年终奖。就是说给每个人定好了一个年收入,然后年终奖就按总收入减去已发工资绩效。 (岗位有绩效考核办法,但只是参考。最终每年都是大差不差) 现在目前本人面临的情况是今年7月开始休产假一直到25年1月中。前六个月是正常发工资,第7个月开始发放基本工资。目前年底核算年终绩效,应发-已发。其中已发包含了我下半年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等收入。而津贴部分我很早就线上申请通过,打到公司了。人力告知生育津贴需要等本人到岗后核算发放。所以我目前还仍然不知道到手津贴有多少,但人力一直和我说的是需要扣除产假期间已经发放的基本工资。 那么问题来了,这样不是扣除了两道基本工资嘛?是这个理没错吧。原谅我数学不好[哭惹R] 如果按照人力目前所说的(生育津贴还需要扣除产假期间基本工资),那我24年的全年收入远达不到往年水平。我能理解休了半年假可能收入确实受影响,但是生育津贴不是国家补偿对企业这半年的损失了嘛,照理说加上津贴不求比往年收入高,起码能持平? 哎,不知道我理解的对不对。有懂行的能帮我分析分析嘛,如鲠在喉。好想理清楚,即使最后我理解错误也要明明白白的。 ——written by 我是向日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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