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 29, 20241 年 前情:我室友以前没得到我同意,就用过我3样东西(可能不止),是我发现了3次。1.洗手液(瓶盖沾上她口红一次,第二次当我面用)因为很便宜,我就忍了没出声。2. 1200块的皮鞋。她直接穿回浙江老家了。我37码,她36码,我的鞋子是哑光面,她的鞋子是亮面。然后我不想搞坏关系,打电话说姐妹你也太粗心了,明天就给我寄回来吧。哄着她给我寄回香港了。因为我很害怕她装没看见不还给我。3.护发精油(卡诗的)平均下来按一泵就要几块前。和我说了想借用,我说但是我的精油贵。她回答我没事,会补偿给我,没等我回答就去用了,事后也没有补。有以上原因,我看到我的洗发水摆在洗手台➕她的护发素摆在洗手台。平时这些都是放在三脚架上的。第一反应是她偷用我洗发水。发完脾气想起来我自己出去旅行前用过洗发水,那个位置是我摆的。 ——written by mo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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