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 26, 20241 年 跟妈妈从对面小区取完快递回家路上,横过马路,西南往东北走(未走斑马线),被一辆由南向北的电瓶车撞的在空中翻了几圈后倒地,右脚趾骨折,住院四天观察有内脏出血风险。被撞部位是脚和右侧身体。对方倒地后有一分钟一动不动。本人过马路前有观察路况确认安全才过的。走到路当中,我妈也有观察路况,看右手边没有车辆继续行进。对方说有灯晃到他他没看到人,看了监控相撞那一刻他有稍微想往右绕开,而且没减速,而且一直没按过喇叭。现在交警跟我沟通,认为双方责任他七我三,理由是我行进过程中没有一直持续观察,同时我占了电动车的道(只有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没有专门的行人专用道)。我不太认可,想问我该承担责任吗?责任多大?第一次遇见事故,不懂,还请姐妹们出出主意。 ——written by mo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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