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 8, 20241 年 我还不如不刷新闻呢。整个案件是老登喝醉酒跟老婆吵,抱着六个月大的女儿在窗边晃着吓老婆,没抱住摔楼底下去了,然后更匪夷所思了,老婆抱着昏迷的女儿回家说是找就诊卡,老登醉驾开车送女儿去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了。然后法院依据以此为依据之一轻判,说老登不顾醉驾风险送女儿去医院,可见没有主观恶性。我他爹的?不是扔女儿下去的是谁啊?他要醉驾出事也能以此轻判呗?他家那地儿是没120,没出租车,没代驾呗???最后老登就被判四年,亲女儿的一条命,就四年。新闻里怎么开脱的呢,“转身幅度过大”、“女儿从手中滑落”,敢情怪六个月的孩子自己不会伸手拽紧是吗?这类新闻学都是什么牲口在遣词用句啊?我都气笑了。 ——written by 略略略
加入对话
你现在可以发帖,稍后再注册。 如果您已有账号,立即登录以使用您的账号发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