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 12, 20241 年 朋友和我在同一个单位不同部门。试用期半年,工资打8折,转正后发试用期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会发120%(相当于把试用期扣下的20%补发),但是如果试用期没过就20%也不发。距离朋友转正还有18天,今天约谈让她主动离职。我给了以下建议: 1.咬死不同意主动离职,要求对方开具试用期不通过的原因及辞退证明,如果给不了,按法律赔偿;2.如果她愿意离开,至少要等到1月份120%的工资拿到手,再主动提离职,不能让公司白嫖那么久;3.转岗,因为我们单位比较大,她完全可以转到和这个办公室好不相关的部门,前提是她领导要同意;4.每天正常上班,保留工作留痕;约谈随时录音。因为这个朋友和我说,她在这个部门干的并不开心,她的领导(小领导,类似于组长)总是会因为她范的一些小错误把办公室门关起来对着他破口大骂,后期直接说出了“我看到你就烦,什么都干不好”这类话,并且随时跟上级领导汇报,说她干的多不好。但是现在的经济形式和就业市场,我认为他们部门在试用期长达6个月的情况下,在距离转正还有18天且逼近年关,现在让她主动提离职,实在是过于歹毒了。她约谈的过程中主动提了愿意转岗,她的领导说他们已经和人事处谈过了,给出的结果是让她“自愿离职”,其实就是不同意的意思。请问这种情况还能怎么办呢?打工人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如何维护自身利益? ——written by MO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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