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 27, 20241 年 背景:我公司是市属国有平台,上级单位聘请中介机构开展一个七八年前的投资项目后评价(类似于回顾过往的投资项目看在决策程序经济效益等方面的情况),该项目是我公司下属A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开展,他们七年前完成了内部的审批流程,根据集团的管理办法,集团是要开董事会决议的,A公司没有通过OA上报集团。 今年4月份,A公司可能听说要做后评价,就通过线下纸质的方式把A公司的请示文补报给我们部门另一个同事(我事先是完全不知情的),等到今年七八月要提交有关材料给中介机构的实际,就包含了这个后补的请示文电子版。(但是我不知道是后补的,七八年前我也没在公司) 现在领导就觉得我怎么没有审核好材料,把这个后补的材料发给了中介机构(如果有这个请示文,意味着是集团没有履行程序,如果没有请示文,那么是A公司没有履行好上报的程序。如果我把请示文给中介机构了,意味着是集团本部的责任了。这个这个错都在我 我现在想想感觉自己有些冤,我不知道这个是后补的材料,落款时间也是七八年,谁能知道呢? 领导说,就算你不知道是后补,你也要想,你知道集团是没有审批的,既然A公司给了请示,但是集团没有审批,就是集团的责任,你要想撇清这个责任,这个就不应该报请示给外部单位….现在已经让外部单位删掉有关内容了,算是基本解决,但是真的好烦,每天都做这种擦屁股工作,追溯到七八年前我人也不在,出了点差错还要怪我,又是想辞职的一天,有相关经验的姐妹告诉我下次怎么办啊 ——written by 绿色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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